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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无牌电动车上路最高罚1000元

5月1日后无牌电动车上路后最高可罚1000元,一起来看看吧!

5月1日起,北京交警将停止发放“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并将严查未悬挂临时标识或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最高可罚款1000元。

如果已线上申请临时标识但未能在5月前领取到临时标识,可以凭预约二维码上道路行驶,暂不处罚。

下月起无牌电动车上路最高罚1000元

NO.1

严查电动车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辖区电动自行车上路应当依法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

从5月1日开始,北京交管部门将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业务,并将上路严查电动车未依法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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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凭证丢失怎么办?

交管部门提醒,对于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在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车主可在交验车辆后到任意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

对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的在产品目录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需在购车后15日内持相关手续去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登记站申领正式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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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申请临时标识应尽快领取

为了方便市民出行,交管部门对政策进行了适度调整。对于已通过“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领临时标识工作平台”注册申领临时标识并生成预约二维码,但未实际领取到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可暂不处罚。

此外,交管部门提示,外埠电动自行车号牌、标识不能在北京市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应按北京市规定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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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要罚款

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2019年5月1日前)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以及过渡期(2021年10月31日)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下月起无牌电动车上路最高罚1000元

办理地点:各交通支(大)队20家非机动车登记站(点击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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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avi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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