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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调查
联合调查
  《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处罚力度。那么“召回新规”能否保护车主利益,对新规意见稿您持怎样的观点?请参与联合调查,说出您心中的看法…[参与调查]
微博热议
车企 | 九问召回新规
商用车与乘用车应区别对待
商用车与乘用车应区别对待
由于各车型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尽相同,如果按照条例“一刀切”进行召回,势必造成很多问题…[详细]
重要零部件定义还需明确
重要零部件定义还需明确
北汽控股代表认为,应将轮胎、儿童安全座椅等涉及交通安全的重要零部件纳入召回范围,但《条例》无详细说明…[详细]
最高罚款额是否过高
最高罚款额是否过高
处罚额度过高、处罚范围太过宽泛,如果真按处罚最高限额实施,对企业的影响将是致命的,且法人将附带刑事责任…[详细]
专家该不该回避评估
专家该不该回避评估
上汽集团等企业代表认为,专家应该在评估工作中回避。北汽代表表示,和产品或企业存在利益关系的专家必须回避…[详细]
检测机构如何确定
检测机构如何确定
长安集团代表建议,有关汽车产品缺陷检测最好由独立的检测机构来实施,这样可有效避免多头管理现象…[详细]
5个工作日内提交召回实施报告时间紧张
5个工作日内提交召回实施报告时间紧张
与会企业普遍认为,5个工作日的限定时间,对企业而言稍显紧张…[详细]
多处概念模糊表述不清
新规多处概念模糊表述不清
北京现代代表认为,《条例》中第10条出现了“不当方式”,但并未加以解释。第40条也出现了这个词…[详细]
交通运输赔偿费用争议大
交通运输赔偿费用争议大
“合理的交通运输等费用”一项界定模糊。怎么来确认交通运输费用是合理的?以用户的意见为准,还是以厂家意见…[详细]
进口车相关条款也需细化
进口车相关条款也需细化
大众汽车代表认为,应该明确进口汽车产品的货值,到底是以离岸价格还是以销售价作为处罚标准…[详细]
解读 | 五大亮点更多

1:范围延伸至零部件

  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范围将由车辆延伸至重要零部件。据权威人士介绍,目前汽车工业的特点决定了很多整车召回其实是由于某一批次零部件质量的原因造成的。因此,召回管理范围的扩大对于强化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详细]

2:调查权大幅度增加

  主管部门对缺陷汽车的调查权大幅度增加。相应的,按照条例征求意见稿,厂家报告缺陷汽车产品相关信息的义务也增加了。这有利于明确厂家应当承担的责任,更有利于主管部门依法利用各种调查手段对相关缺陷汽车产品彻查到底…[详细]

3:处罚力度升至刑法

  隐瞒缺陷责任被处以违法生产、销售、进口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百分之50%以下的罚款;不配合缺陷调查的,被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等。同时,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细]

4:形成合力共同管理

  第三十五条召回信息化建设指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汽车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建立汽车产品召回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收集、分析与处理有关信息”。 第三十六条信息共享机制指出:“主管部门开展缺陷调查和监督管理时…[详细]

5:境外召回同步报告

  境外召回信息同步报告改变中国召回“延时”顽疾。征求意见稿中,“汽车产品的进口商或者境外生产者在境内的代理商应当将境外生产者的召回信息同步向主管部门通报”这条,将改变一些汽车厂家在中国的召回时效晚于海外市场的顽疾…[详细]
分析 | 出台背景

丰田警示,业界回暖,车企扎堆召回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多数车企在2009年的生存状况并不理想。车企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经营和缩减成本上,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质量问题。今年全球经济有所复苏,车企业绩回暖,生存压力减小,方才拿出更多精力来关注产品质量,这也是最近一段时间扎堆召回的一大原因…[详细]

赔偿标准不同,呼唤完善法规约束

  赔偿标准不同的背后是相应法规的欠缺。在国内的汽车召回制度中,对因为召回而引发的误工、赔偿额度等方面均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这致使消费者几乎没有获得过车企在此方面的赔偿。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汽车召回的赔偿标准仅靠车企自觉是不够的,还应引起国内相关部门重视…[详细]

汽车召回制度出台已久,应与时俱进

  从过去对召回问题讳莫如深遮遮掩掩,到现在开诚布公泰然处之,这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国内车企责任感增强,车主权益愈发受到重视的同时,也反映出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正日渐成熟。然而和飞速发展的汽车行业和与日俱增的汽车数量相比,召回制度仍然存在很多不足,有巨大的完善空间…[详细]
  •  反思:
擦边球:丰田钻中国法律的空子
汽车难免出现质量问题,但丰田“质量门”最让中国消费者感到郁闷和愤慨的是“同病不同治”…[详细]
区别对待:凯泽西召回内外有别
在新闻发布会上,铃木方面表示,本次召回车型并不涉及国内市场,但铃木给出的解释却模糊不清…[详细]
“零召回”:自主品牌上演默剧
据媒体报道,迄今为止,大规模主动召回过的企业中鲜见自主品牌。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详细]
评论 | 名家观点
张耀东:召回新规要基于消费者的利益
张耀东:召回新规要基于消费者的利益
  一个国家保护自己好的企业是应该的,但是它更应该保护自己的老百姓普通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安全,这一点应该是第一位的,所以“高门槛”准入是不容置疑的。在这个问题上不应该考虑企业或者是行业利益…[详细]
陶短房:让消费者成为召回的受益主体
陶短房:让消费者成为召回的受益主体
  新征求意见稿虽然规定了更严格的召回条款,但这一切的立足点,仍然是政府行为、部门行为,即政府发现并确认汽车缺陷,所以要强制召回。但汽车缺陷最大、也是最根本的受害者,是普通的驾驶者、乘车者和路人…[详细]
武卫强:自主品牌将面临“召回新规”考验
武卫强:自主品牌将面临召回新规考验
  国家对这方面的制度会越来越严格。自主品牌的压力一天比一天重,原来是来自于观念和意识形态,后来是来自于市场的压力,接下来真正在同一个游戏规则之下,所以自主品牌必须自己要下一把力气了…[详细]
程远
程远:最大市场却赢不得尊重 谁的悲哀
  大批召回都是在国外首先发现了问题,才延伸到中国,中国消费者是“沾国外消费者的光”,这究竟是跨国公司在中国销售的产品质量比其他市场好,还是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到位?说明了中国消费者的地位之弱…[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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