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全文]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
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
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专题制作:汽车中心新闻组